三峡大学平安校园建设(监控系统四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11 10:28发布单位: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7-22项目监管地:省本级

【项目概况】

三峡大学平安校园建设(监控系统四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XDYC-ZB202213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2-09908

3、项目名称:三峡大学平安校园建设(监控系统四期)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0(万元)

6、最高限价:145(万元)

7、采购需求:

对三峡大学部分教学楼栋及部分公共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楼栋内主要进出口、走道及外围(高空)进行监控全覆盖,同时对楼栋边的公共区域也可延伸扩大监控范围。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所交货物应为全新、未拆封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含配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①供应商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按成立之日起计算。②以上考核均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采信。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12日2022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3、方式:

1)时间: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3)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7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7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峡大学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

联系方式:0717-6399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联系方式:0717-6368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丹丹

电   话:15872513925

原文链接:https://www.ttbus.com/112314.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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