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大型医疗设备-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22 10: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ZHRHN2022【32】
原公告项目名称 新院区大型医疗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 2022-07-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详见标讯正文
更正日期 2022-07-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5896804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宗伯里
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825739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金龙路7号兴业银行大厦B座8楼801-1室
项目联系人 杨主任 电话 0898-65896804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HRHN2022【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院区大型医疗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8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1)自合同盖章签字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出具合同总价款5%(即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作为履约保证金(可采用履约保函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此款项不计利息或资金占用费。注:开具履约保函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应为无条件的、载明“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即不得额外附加甲方在向银行发《索赔通知》时的证据义务。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出具付款申请函、合同金额40%的正式有效发票向甲方申请支付预付款40%,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函及发票确认无误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40%;设备进场到货并经调试完毕合格后乙方需出具付款申请函、合同金额60%的正式有效发票向甲方申请支付货款60%,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函及发票确认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60%。(2)履约保证金退回(解除)条件: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如以转账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提供定期运维工等付款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上述全部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将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回还给乙方;如以履约保函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向甲方提供定期运维工等材料后,乙方可向银行申请解除履约保函。”现更正为:自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出具付款申请函、合同金额40%的正式有效发票向甲方申请支付预付款40%,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函及发票确认无误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40%;设备进场到货后乙方需出具付款申请函、合同金额40%的正式有效发票向甲方申请支付货款40%,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函及发票确认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40%;设备调试完毕合格后乙方需出具付款申请函、合同金额20%的正式有效发票向甲方申请支付货款20%,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函及发票确认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20%。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22日

    无

名    称: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宗伯里

联系方式:杨主任0898-65896804

 

名    称: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华荣路33号亿康商务大厦A栋14028/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金龙路7号兴业银行大厦B座8楼801-1室

联系方式:翁工0755-36805280/15338962393

项目联系人:杨主任

电   话:0898-65896804

附件:
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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