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已批准31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4月29日,国家药监局再次审查批准1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截至4月29日,国家药监局已批准31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适用于《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21号)规定的人群。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相关产品上市后监管,保护患者用械安全。

附件:国家药监局已批准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原文链接:https://www.ttbus.com/39050.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0

评论0

没有账号? 注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