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16 16:41发布单位:湖北濯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3-29项目监管地:省本级

【项目概况】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濯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金煌天津港2号楼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2021(YYCG)-031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2-01103

3、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9.54(万元)

6、最高限价:59.54(万元)

7、采购需求:

郧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扩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需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相应岗位证、身份证、社保卡及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完税发票和人员名单)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3)供应商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企业登记信息和人员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期间)。
(6)供应商须是十堰市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为A级的企业。
(7)供应商应提供在参加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在本次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3月17日2022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濯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金煌天津港2号楼9楼)

3、方式:

现场获取;申请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后,留存复印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3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濯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金煌天津港2号楼9楼)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3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濯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地   址: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26号

联系方式:0719-7233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濯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金煌天津港2号楼9楼

联系方式:13477974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经理

电   话:13477974335

原文链接:https://www.ttbus.com/5547.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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